Saturday, February 03, 2007

差别

都是香港苹果日报.

2006年11月01号:
已 婚 傳 道 人 曾 照 福 扭 曲 聖 經 義 , 借 亞 當 夏 娃 為 喻 , 要 求 15 歲 女 友 肉 帛 相 見 , 伸 出 魔 爪 侵 犯 她 , 以 事 主 作 為 洩 慾 工 具 , 令 她 心 靈 及 精 神 受 創 , 區 域 法 院 暫 委 法 官 陳 慶 偉 昨 直 斥 被 告 利 用 傳 道 人 的 影 響 力 , 令 女 童 就 範 , 不 僅 摧 毀 她 一 生 , 亦 摧 毀 自 己 家 庭 , 即 使 形 容 被 告 行 為 惡 劣 , 亦 不 足 反 映 案 件 嚴 重 性 , 就 7 項 非 禮 罪 判 其 入 獄 40 個 月 .

被 告 早 前 承 認 7 項 非 禮 罪 , 事 發 於 去 年 7 月 至 11 月 間 , 被 告 剛 於 7 月 加 入 該 會 , 同 月 開 始 被 告 彈 琴 , 不 久 便 開 始 非 禮 事 主 。 案 情 指 , 被 告 一 次 向 事 主 講 道 , 指 亞 當 夏 娃 赤 身 露 體 , 代 表 坦 誠 相 處 , 被 告 便 問 事 主 會 否 與 他 做 同 樣 事 情 , 事 主 明 白 被 告 要 求 她 裸 露 身 體 , 並 表 示 願 意 。
被 告 多 次 藉 口 家 訪 或 音 樂 , 要 她 赤 裸 聊 天 或 讓 他 按 摩 , 摸 撫 她 的 胸 部 , 又 替 她 口 交 , 甚 至 要 事 主 替 他 口 交 , 被 告 又 兩 度 在 會 內 , 手 口 並 用 非 禮 事 主 , 直 至 事 主 今 年 3 月 向 女 傳 道 人 哭 訴 揭 發 事 件 , 被 告 次 日 遭 女 傳 道 人 質 問 , 並 在 接 下 來 的 兩 次 周 日 崇 拜 , 當 眾 承 認 侵 犯 女 友 , 隨 後 自 首 。
2007年02月04号:

基 因 療 法 之 父 性 侵 犯 華 裔 女 童
身 敗 名 裂 囚 14 年

他 本 來 是 享 譽 全 球 的 「 基 因 療 法 之 父 」 ( Father of gene therapy ) , 但 現 在 身 敗 名 裂 。 美 國 科 學 家 安 德 森 ( William French Anderson ) , 以 授 跆 拳 道 為 名 , 性 侵 犯 一 名 華 裔 女 童 最 少 四 年 , 哄 騙 她 玩 醫 生 和 病 人 的 遊 戲 , 脫 光 她 的 衣 服 , 讓 他 檢 查 , 從 而 飽 嘗 淫 慾 。 他 前 日 ( 周 五 ) 被 重 判 入 獄 14 年 , 法 官 在 判 詞 中 譴 責 他 向 一 個 人 在 異 鄉 的 女 童 施 暴 , 即 使 有 諾 貝 爾 獎 得 主 為 他 求 情 , 仍 要 重 囚 。

安 德 森 卻 負 了 所 託 , 檢 察 官 指 出 , 安 德 森 以 玩 醫 生 和 病 人 的 遊 戲 , 哄 騙 女 童 脫 光 衣 服 , 讓 扮 醫 生 的 她 檢 查 ; 有 時 女 童 躺 下 看 漫 畫 , 他 又 乘 機 用 身 體 壓 她 , 直 至 射 精 。 連 串 性 侵 犯 行 為 , 直 至 2001 年 才 停 止 。
3.3年 vs 14年。 就只是因为美国的受害女生年纪比较小? 还是香港和美国司法上的差异吧.

2 comments:

秀秀 said...

年紀是一個問題啦。不過香港是判得太輕了嘛。你好像還挺替usc那個人可惜的樣子-__-...

秀秀 said...

熊寶寶就是這樣,什么都會嫌男生判太重,女生判太輕。。。-__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