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31, 2008

扮做野

對照片事件其實沒甚麼特別看法,而且都看過不同評論了,主要就是分八卦派 和同情派 吧

不過看到這個轉貼後:
http://plastichk.blogspot.com/2008/01/blog-post_8298.html
就忍不住回貼了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香港警察就是無聊呀。
沒有用的吧,就是裝一下好像在‘做事’的樣子。

如果原發布者不是太蠢,就不會被抓到。大把方法隱藏IP, 和可以找個路邊的wifi上網就行。

而且那些已經發出去的還有方法補救嘛。就算全香港人都不敢上傳轉載,香港外的人就會停手嗎?

”首要工作是透過網絡供應商,刪除流傳的裸照“
太搞笑了,香港警察可以有辦法聯繫世界上所有ISP?? 然後有辦法‘勸告’他們,和有足夠技術去找出他們servers上所有有關照片? 和上各大p2p networks把所有sharers都封掉??
不要說香港政府了,這麼高難度的,恐怕連美國+歐盟合力也辦不到。
。。。。。

當然,這次其實也不如香港警方之前的無知惡行了,包括 bt 事件,和淫穢照片論壇連接 - 這些簡直就是醜聞。

也許香港現在治安太好吧,所以警察才有空去查查這些'網絡罪案'吧。 可是那些甚麼斬人呀買命的都抓不到幕後。

以下是看到轉載的,不知作者是誰:

為幾張聲稱"移花接木"藝人照片, 動用多達 100名探員調查, 你們覺得是否浪費警力?

到目前為止, 仍然沒有當事人證實那些相是真相, 而有關公司曾聲稱有關相片是"移花接木"的藝人照片, 我不大明白為何警方會如此大"陣象", 如臨大敵般, 要動用多達 100名探員去調查幾張淫穢"key"圖, 還去求助於國際刑警? 警方會否覺得好笑呢? 政府高層又會唔會覺得這是國際大笑話呢? 如此做法, 是否浪費公眾資源? 是否值得?

曾有網民說過, 要成功起訴一名疑犯, 政府需要大約動用$HK400,000公帑(所說費用不知是否屬實), 假設能成功起訴30名涉嫌發佈淫照網民, 豈不要動用公帑HK$12,000,000??? 1千2百萬只係法律費用, 唔包警方人力資源費用 !!

假設現在有3名女事主去報警救助, 說懷疑被人移花接木將淫照廣傳於網上, 到時警方又會否動用100 名 探 員 參 與 搜 證 工 作??

如果會的話, 是否又會動用這麼多的人力物力及公帑?

如果不會, 是否應該去「平機會」投訴?? 藝人享有特權?

為幾張"假"相, 日以繼夜查 查完要拉人, 拉完人又要落口供, 又要拎走疑犯電腦回警局檢查, 總共要花幾多警力?

Saturday, January 26, 2008

小機場

已經被時代拋棄的我,會知道這個組合是因為看blog,而且是很無聊,整天說辦公室瑣事,和吃早餐所得的那個 (實在不好意思承認)。







很久沒去台灣了,過幾個月就可抽空過去‘出差’。

Thursday, January 10, 2008

日本小遊



吃的最好的是在京都這頓。京料理有好幾道 ,那個ben-to超大份 ,有兩層。



還是很佩服日本的鐵路系統。猜想大部分是八十年代建成的吧,不知道scheduling的軟件是怎么開發的,和東京那幾十條路線是怎么設計的。



唉,幼稚園就要聖母瑪麗亞。。。



新宿晚上很多人,很多食店都是二十四小時營業,有安全感。




行商場似行博物館。

2008 年 ....





如果發現自己的年歲在上面,可以去日本祈個福什么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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